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

採訪通知-學生命不好,痛失勞健保;台大傅鐘前,泣訴盼勞權

採訪通知-學生命不好,痛失勞健保;台大傅鐘前,泣訴盼勞權


國立臺灣大學工會將舉辦召魂儀式,陪同臺灣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助理,於臺大傅鐘前召開記者會,控訴臺大惡質資方,漠視學生勞動事實及其權益,拒絕加保勞健保。

國立臺灣大學工會早已在去年獲得勞動部訴願決定,認可校內兼任助理、教學助理以及臨時工,與臺灣大學之間具有僱傭關係。依勞基法規定,雇主即應替具有僱傭關係身分的人員提供所有勞動保障。

然而臺大至今消極面對,經工會要求亦充耳不聞。因此臺灣大學工會將提出檢舉,同時要求臺北市勞工局對臺大未依法加保勞健保的人員徹底清點,一案一罰。

臺灣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所設置之教學助理制度係為執行「邁向頂尖大學計畫」,透過教學助理制度提升其所能,利用教學助理之能量,最終達成「臺大教學品質提升」之目的。

臺大與教發中心教學助理間有明文之約用契約書、教學助理任用之資格及審核之權限專屬於臺大、考核及評鑑權限專屬於臺大、教育訓練權限專屬於臺大、工作內容亦受臺大法規約束。

臺灣大學每年進用上百名研究生擔任教學助理,不僅改善教學品質,也降低教師工作負擔,至今這些勞動事實依舊被臺大漠視。臺大校方為了節省支出,持續逃避法定雇主責任,聲稱這些事實為學習而非勞動。

在勞動部作出訴願後,工會已多次向臺灣大學要求應該依法加保。但臺大卻又以教育部的行政指導尚未完成為理由,拖延加保的時程、侵害學生作為勞工之權益。

現有勞動法規已規定雇主有其義務應替勞工加保勞健保,此行政指導之作成並不影響大學當中僱傭關係之判斷,臺大以此為其逃避雇主責任開脫之卑劣手段,實有愧其名。

目前,淡江大學與世新大學,都已經替該校所有兼任助理投保勞健保,我們不禁要問,難道每年收支高達160億的臺灣大學付不出這筆錢嗎?臺灣大學知法玩法,愧對整個社會與校內學生,作為大學與雇主,都做了最壞的榜樣!

臺大工會已經收集臺灣大學的違法事證,將立即向臺北市勞工局提出檢舉。臺大工會也呼籲勞動部,應該馬上對臺灣大學以及各大專院校實施勞動檢查,確保勞動法令落實。再次提醒臺灣大學,正視研究生作為勞工之權益,依法替兼任助理、臨時工和教學助理加保勞健保。

臺灣大學不僅是教育的場域、亦是社會之場域;臺灣大學不僅有培育人才的責任,亦有社會之責任,身為雇主,使盡一切手段、用盡所有說法開脫責任,視研究生為廉價人力、侵害其勞動之權益,斷非人師之作為、更非大學之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