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27日 星期三

台大工會校務會議會後聲明稿


關於上週六(6/16)校務會議,台大研究生協會「建立校園勞動準則」
提案一事,台大工會表示樂觀其成。我們相信,校園勞動準則的建立,有助
於保障學生勞動權益;對於研協的努力,我們也誠摯地致上謝意。然而,在
本案討論過程裡可以發現,台灣大學教職員生對於「勞動權益」的想像仍相
當狹隘。我們主張:學生身分與勞工身分並不衝突,教學助理與助學金工作
者與台灣大學存在勞雇關係。

在本案討論過程裡,有多位師長認為「學生是勞工」的主張將破壞師生
倫理,故而師生間絕不能化約成勞雇關係。對此,我們主張:勞雇關係與師
生關係並不衝突。以國外大學為例,學生與校方的團體協約及勞雇關係認定
,從未破壞師生關係;反而明確的勞雇關係與勞動準則,不僅可以增加工作
效率,還可以讓師生互動有所根據。「學生是勞工」並不影響原本的學生身
分,亦不與原本的師生關係發生矛盾。台大工會將持續對校方、勞委會、教
育部進行訴求,消除這種「不把學生當勞工」的差別待遇心態。

儘管如此,關於討論過程與決議結果,我們認為相較於以往,已有所推
進,校方及在場發言的師長,皆承認學生在工作上遇到的種種問題,雖然不
同科系及領域有不同狀況,但仍肯認了申訴管道與基本準則的重要性。然而
,對於最後的決議「學務處聯合教務處組成專案小組,納入學生代表,針對
教學助理和助學金工作討論工作細則」,我們卻有所保留。即便納入學生代
表,但以目前十分之一的法定比例,以及專案小組決議仍附屬於行政會議,
在這樣的權力結構下,學生勞動權益是否能夠得到改善,不可以太過樂觀。


因此,我們呼籲學生團結起來!與工會一同面對學校、解決學生目前在
校的困境!工會的團結與發動協商仍有必要,面對教務長「經費不足,未雨
綢繆」的預告,教學助理等工作權利將可能受到更多侵害。唯有工會的法定
協商權限能賦予大家足夠的保障。同時,也請同學勇於投訴在勞動過程中的
任何糾紛、問題,加入我們的行列,打破學校向來「零個案」的卸責說法。

台灣大學工會